知名上市公司蓝思科技再曝供应链腐败案。

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的两份刑事判决书显示,原蓝思科技(长沙)有限公司榔梨园区生产主管杨启、肖浪,因收受供应商贿赂,分别被湖南长沙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刑,另有多人共同受贿,“另案处理”。

2020年9月,蓝思科技原董事长助理郑秋丽因收受多家供应商贿赂高达554万余元获刑7年,引起广泛关注。而澎湃新闻梳理发现,上述杨启、肖浪受贿案,涉及行贿的两家供应商东莞市创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创科公司”)、深圳市迪富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迪富兰公司”),也正是郑秋丽案中最豪气的行贿供应商:两家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分别送给郑秋丽160万元、250万元。

生产主管伙同3人一起受贿

法院判决显示,2019年6月,郑秋丽被查出收受供应商巨额贿赂,也正是这个月,原蓝思科技(长沙)有限公司榔梨园区生产主管杨启被公安机关抓获,次日被浏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事后的调查证实,这两个不同层级的员工均收受了东莞创科公司的贿赂。

判决显示,自2016年4月起,杨启先后担任蓝思科技(长沙)有限公司榔梨园区6厂生产主管、18厂高级主管等职务,负责相关产品的生产监管。2017年,杨启认识了蓝思公司材料供应商东莞创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高巍巍,高巍巍多次请托杨启予以关照,杨启则将东莞创科公司供应原材料的使用情况和数据实时向高巍巍反馈,以便其根据蓝思公司的需求及时改进技术,调整产品,从而增加其原材料的使用量和竞争力;同时,通过杨启的从中引荐,高巍巍还认识了蓝思公司其他人员,以便疏通关系,增加其原材料供应量。

法院认定,2017年上半年至2018年端午节后,杨启单独或伙同蓝思公司研发部副经理李艳祥、谢照强及榔梨园区6厂生产主管胡亮(均另案处理)收受创科公司贿赂55万元。

具体犯罪事实分别为:

1.2017年上半年,蓝思公司拟向包括东莞创科公司在内的原料供应商引进一款抛光液,高巍巍遂找到杨启,请托其给予关照,杨启同意后向高巍巍透露蓝思公司对该款原材料的品质要求和注意事项,高巍巍随即安排创科公司技术人员按照杨启告知的信息予以重点改进后顺利承接蓝思公司的原材料订单。事后,为感谢杨启提供的帮助,高巍巍送给杨启10万元。

2.2017年下半年,蓝思公司榔梨园区辅料厂对一款钻石液进行产品验证从而确定该产品的原材料供应商,研发工程师谢照强、李艳祥负责此次产品验证操作及解决量产中出现的问题。同年11月的一天,高巍巍通过杨启找到李艳祥和谢照强,请托二人给予关照,二人表示同意,紧接着东莞创科公司顺利承接蓝思公司此次原材料供应订单。为表示感谢,高巍巍送给杨启等3人共计15万元,杨启分得5万元。

3.2018年初,榔梨园区6厂发生产品品质异常,李艳祥、谢照强认为是东莞创科公司供应的原材料存在问题,并通过技术手段解决了问题。事后,李艳祥、谢照强通过杨启向高巍巍索要好处费。2018年5月,高巍巍送给杨启等3人共计20万元,杨启从中分得7万元。

4.2018年初,主管生产的胡亮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异常,通过倒查发现东莞创科公司提供的原材料存在问题,遂按公司程序予以上报。高巍巍随即通过杨启找到胡亮,请托其在产品出现问题后直接与东莞创科公司沟通,不要上报,胡亮表示同意。2018年端午节后,高巍巍为表示感谢,送给杨启、胡亮共计10万元,杨启分得3万元。

2021年2月25日,长沙县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杨启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零四天。

另一主管收受46万投案自首

2月25日当天,长沙县人民法院还判决原蓝思科技(长沙)有限公司榔梨园区另一生产主管肖浪受贿案:以被告人肖浪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判决显示,生于1988年的肖浪因涉嫌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于2020年1月16日主动投案。

法院认定,2014年12月起,肖浪在蓝思科技(长沙)有限公司榔梨园区辅料厂担任生产主管,负责辅料研发、生产和品质岗位各项管理工作等,具备考察和选定原材料供应商的话语权。2017年9月至2018年6月,原材料供应商东莞创科公司、深圳迪富兰公司先后给予肖浪贿赂共计46万元,请托其在材料供应商的选定等方面给予关照,肖浪均予收受。

具体犯罪事实分别为:

1.2017年,蓝思公司榔梨辅料厂拟引进原材料钻石粉的供应商,同年9月,东莞创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高巍巍找到肖浪,请托其予以关照并得到肖浪应允。在肖浪的关照下,东莞创科公司成功获得了蓝思公司原材料采购订单,为感谢肖浪的帮助,高巍巍在2017年9月至2018年6月期间先后送给肖浪共计40万元。

2.2018年3月,深圳迪富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江宝珍找到肖浪,请托其帮忙以便日后迪富兰公司能成为辅料厂的原材料供应商,肖浪表示同意。2018年3月至5月,为表示感谢,江宝珍先后3次送给肖浪现金共计6万元。

两公司曾向蓝思科技原董事长助理行贿

2020年9月,澎湃新闻曾报道,蓝思科技原董事长助理郑秋丽收受多家供应商贿赂高达554万余元,一审被长沙浏阳市人民法院认定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刑7年。更早一年,浏阳法院还判处另一起蓝思科技员工贪腐案:蓝思科技工程技术部员工喻宏峰等4名员工收受供应商贿赂约116万元,获刑10个月至3年10个月不等。

蓝思科技作为苹果玻璃盖板的核心供应商而广为人知。自2015年在创业板上市,又因其“苹果供应商”、“蓝宝石概念”等多个光环受到二级市场追捧,创始人周群飞一度成为胡润女富豪榜上的中国女首富。

面对供应商巨额的金钱诱惑,蓝思科技董事长身边人没能把持住:2019年6月,郑秋丽被查出先后30次收受供应商巨额贿赂。

浏阳法院的判决显示,80后的郑秋丽于2014年2月至2019年5月间,先后担任蓝思科技浏阳园区采购部总监、采购部(三园区合并)总监、董事长助理、中央采购部总监等职务。

在此期间,郑秋丽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蓝思科技供应商深圳市科标净化设备有限公司、湖南翰宇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迪富兰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汇诺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东莞市创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精艺机械五金设备科技有限公司财物,共计5541460元。

判决书显示,在550余万元的贿赂中,有410万元来自深圳迪富兰公司及东莞创科公司。

法院查明,为了提高销量、维持售价,深圳迪富兰公司股东刘某于2017年9月至2019年1月先后14次送给郑秋丽现金共计250万元;2018年6月至7月,为了提高销量、维持售价,东莞创科公司法定代表人先后2次送给郑秋丽现金共计160万元。

2020年8月12日,浏阳法院一审以郑秋丽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